1995年10月19日,沈阳铁路局客运段广告公司孔经理、陈经理一行四人首次到奥吉娜公司洽谈关于136/135次沈阳北-上海列车冠名一事,经过几次沟通,最终奥吉娜公司以 50万元的价格正式签订合同。并于10月25日在南湖大酒店召开了沈阳北-上海(136/135次)列车冠名奥吉娜号签字仪式新闻发布会。
11月8日根据合同规定,挂有“奥吉娜号”车牌的136/135次沈阳北至上海的列应正式发车,但铁路方面的种种原因,此合同被单方面终止。辽沈晚报、沈阳电视台、沈阳日报前来采访的记者受到了无形的阻挠,后以沈阳铁路客运段广告公司在《沈阳晚报》、《辽沈晚报》头版就此事公开向奥吉娜致谦告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