奥吉娜起诉辽沈晚报
发布时间:2014-01-20
来源:奥吉娜化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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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2013年12月14日周六,《辽沈晚报》刊发记者关钦月“沈阳奥吉娜生产工业油被爆不合格” 的报道,给奥吉娜旗下的化工和医药产业造成极大的名誉和荣誉损害。
2013年12月14日周六,《辽沈晚报》刊发记者关钦月“沈阳奥吉娜生产工业油被爆不合格” 的报道,给奥吉娜旗下的化工和医药产业造成极大的名誉和荣誉损害。据查,此报道的信息来源既不合法也不属实,涉嫌违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》和新闻出版总署《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》之规定。在与报社交涉无果后,奥吉娜化工公司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等有关法规,提起对辽沈晚报的民事诉讼。要求其刊登更正错误报道并道歉的声明,为奥吉娜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和荣誉。2014年1月20日,沈阳市沈和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。